近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条例》是对2004年实施的《福建省专利保护条例》的修订,内容包括总则、专利促进、专利保护、法律责任及附则共四章46条。适应促进创新发展、加大执法保护的需要。
《条例》强化了专利行政执法保护。为加大对重复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条例》规定,经认定为重复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责令停止侵权的处理决定,同时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为强化专利纠纷行政调解的效力,《条例》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促成专利纠纷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在维权援助方面,明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专利维权援助机制,加大维权援助力度,拓宽维权援助渠道,依法开展维权服务。鼓励专利维权援助机构、专利代理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专利维权援助服务。 中国乡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