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3年度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已经结束,但至目前,仍有1462人未进行资格认证(不含六县)。 本文来中国乡村网
为防止冒领、多领供养救济费,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市社保局将从4月份起暂停发放未通过资格认证人员的供养救济费,待其办理资格认证后再恢复和补发供养救济费。
据介绍,按规定符合享受死亡退休人员遗属供养待遇领取供养救济费的人员,每年须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后才能 按时足额领取供养救济费,否则将暂停发放供养救济费。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未办理资格认证的领取供养待遇人员,请于2014年4月10日前,尽快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与户口本到北站路27号市社保局一楼大厅3至7号服务窗口补办资格认证手续,以免影响正常领取供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