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是国家激活农民购买力,扩大农村消费的一项惠农强农政策,但有不法商家却把补贴资金视为“唐僧肉”,伸出黑手获取非法利益。 http://xcwt.org/
近日,闻喜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柴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452000元。 中国乡村网
被告柴某在闻喜县城经营一家五金家电门市部,经在县商务局申请备案,取得“家电下乡”产品经销资格后,从网上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并以家电厂家做活动免费发放洗衣粉的名义,骗取一些农民个人身份证和户口信息。在未实际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情况下,柴某先后使用骗取的农民身份信息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虚假销售产品及补贴信息1184条,骗取国家补贴资金45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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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452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柴某能自愿认罪,属坦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中国乡村网
【法官有话说】
“免费”东西你还敢领吗? 乡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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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不会掉馅饼,很多诱人的“免费”背后可能隐藏着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为违法犯罪者打开了“方便”之门。本案中的柴某就是打着家电厂家做活动免费发放洗衣粉的幌子,骗取了一些农民的个人身份证和户口信息,套取国家的补贴资金。信息泄露对个人来说百害而无一利,轻则会收到垃圾短信、骚扰电话,重则给自己和家人造成财产损失和其他伤害。大家必须时刻重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不让自己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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