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产生于上世纪的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乡村网
“我们加入农村合作社,与农户抱团发展,大家有活可干、有钱可赚。”日前,今年37岁的江西省南丰县太和镇杭山村村民王永青对笔者说。王永青家里有12亩稻田,每年除了在农忙时种水稻、管理橘园,其余时间都是空闲在家,收入不多。今年,他加入富杭烟叶专业农村合作社,将自己家的9亩田地通过流转的方式转租给农村合作社,自己在农村合作社担任农机驾驶员,现在不仅每天有活干,而且收入提高了。近年来,该县紧紧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引导和扶持农民发展壮大专业农村合作社,走抱团发展道路。截至目前,该县成立各类农村合作社达709家,数量位居抚州各县区首位;注册资金92603万元,入社成员6000多人,辐射农户达3万余户。
该县在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农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选择一些产业特色明显、有一定基础的农村合作社进行试点,对其申报的农业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扶持,使合作社在基地建设、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通过发挥示范作用,使过去势单力薄、分散经营的农户更好地抱团发展,勇闯市场,基本实现“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富一方农民”的目标。 内容来自http://xcwt.org/
加大培训,壮大发展。南丰县太和镇杭山村大力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持计划,培养农村合作社带头人,把农民专农村合作社人才培养纳入“阳光工程”;并鼓励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参与、创办农村合作社,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农村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