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资金融通是扩大生产的重要条件,信用合作社可以增强资金融通的可获得性。但中国现有的信用合作社已经走上了商业化道路,不可能恢复到合作经济中去。因此,我有一个想法,建立农村信用互助组织与合作托管行相结合是新型信用合作组织的制度安排。
我们知道,吸收存款是合作金融遭受扭曲和产生风险的重要原因,承诺制的信用互助是新型合作组织的基础,没有资金池是新制度的特点。那么,应怎样来运作呢?即参加信用互助的人进行初始资金的缴纳,类似于股本金,其余愿意出借的资金、能够用于互助的资金则通过承诺制,一旦有了贷款需求的时候,资金才会汇集起来,因而做到以贷定筹,这时候就不存在存款。 中国乡村网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承诺制成为可能。当客户有了贷款需求,按照贷款需求量和社员的评议结果,把大家承诺的资金通过合作托管行集中到互助社的账户上,并瞬间打到用户的账户上,基本在社员内不实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直接对接。社员直接融资可以提高资金出借方的收益,其中没有第三方利益的收取,而是按照合作制在其内部进行分配。 内容来自http://xcwt.org/
信用互助可以实现社员的融资民主管理,提高资金融通的便捷性,对接商业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商业金融机构真正要渗透到农村去,了解农民的情况,成本比较高。但是在农村范围内依托于专业合作社的信用互助,社员互相之间比较了解,通过他们的评议和管理来实现资金融通,这一方面可以提高社员的民主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商业机构的征信成本,完成商业银行对互助社资金的批发。在运作过程中,他们的初始资本金可以变成互助社的互保基金,用信用互助的互保基金实现农户的信用提升,扩大社员的融资渠道。 乡村网
同时,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对农民信用互助的扶植力度。财政的扶持可以是托管费的补贴、再担保基金,也可以对农户的贷款给予贴息。总的来说,是重新构建一个没有资金池的农村信用互助社。这个信用互助社在商业机构开户,由商业机构对其进行辅导和资金管理、资金的批发、再融资,由财政给予补贴。这样的新型合作机构可以减少行为的扭曲,构建与农村的合作和商业机构的对接。这是我的一个想法,也正在一些地方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