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农村社会稳定之根本。因此,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显得尤为重要,具有时代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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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5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以来,至今全国已实施了全民普法教育六个五年规划,历时了整整30年时间。期间,农民一直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普法的重点对象加以关注,不断探索和建立健全农村普法工作机制,出台多项农村普法工作制度,创新农村普法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力的推进了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广大农村的普法氛围逐步形成,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国家法律得以较好的普及,农民群众的法律知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逐渐增强,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的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与能力不断提升,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这是值得欣慰的。但是,毋庸讳言,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变革的冲击,山区农村特别是偏远的大石山区农村的普法教育现状不尽人意、令人堪忧,山区农村的普法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的一些问题已成为制约山区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主要瓶颈,阻碍了基层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程。 中国乡村网
笔者曾在基层从事多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对农村普法工作有较多的接触。本文拟通过对山区农村普法现状及其成因的剖析,找出制约山区农村普法工作的瓶颈,并大胆探讨突破山区农村普法瓶颈的对策,希望对推进山区农村普法工作有所帮助。 内容来自http://xcwt.org/
笔者所工作的县份是一个边境县,与越南山水相连,边境线长152.5公里,全县共辖19个乡(镇)291个行政村2356个自然屯,总面积3322平方公里,总人口67万人,其中边境乡(镇)6个共64个行政村,壮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9.4%,农民人口占总人口的90%,是所属省边境县市中人口最多的县份,也是全国典型的壮族人口聚居县和农业大县。该县属喀斯特地形地貌,石山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73%,绝大多数农村地处偏远的大石山区。由于农村区域广阔、人口众多、文化层次低、普法队伍薄弱、普法机制不健全等多种原因,对推进全县农村普法工作带来了较大的不利影响。
一、山区农村普法教育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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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于农村普法工作力度不够,山区农村普法工作的现状与时代要求差距很大,令人担忧,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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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众对普法教育态度冷漠。在偏远山区的农村里,还存在着严重的“人治”思维和现象,一旦出现纠纷,有的利用在村外当官的亲属通过关系、人情来解决问题;有的以势压人,变亏为理,恐吓威胁,强行解决,那些势单力薄的一方往往是“哑巴吃黄连”,敢怒不敢言;有的动辄就上访,认为通过“闹”可以解决问题,等等,使多数群众不相信法律,有问题也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漫长的诉讼和高额的费用以及一些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的不良现象也让群众对法律产生不信任思想,所以一提到学法就认为没必要,与己无关,不关心,也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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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偏远山区农村普法工作几乎为“零”。由于地处偏僻,远离城乡,人口稀少,当地政府年度工作中对这些偏远山区村屯的普法工作既无计划,也无暇顾及或者忽略不做或者“遗忘”了,有关部门也不会组织人员到这些村屯开展学法活动,而本村组干部既无力也无心组织学法活动,造成这些偏远山区的村屯成为普法盲点、死角,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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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较为突出。除了上级重点打造的普法试点村屯外,一些地方日常并没有组织开展农村普法活动,仅仅在上级部门检查或某个特别时段才简单地做些法治宣传,比如挂条横幅、设个咨询台、发点宣传资料之类的,或者跟村组干部强调和布置一下就算完事,一转身,村干部也把普法工作丢在脑后不管了,或者组织一些人员做些假材料应付上级检查,等等,而在一些村街投资建立起来的诸如法律辅导站、普法夜校、普法中心户、法律服务站等之类的普法阵地,犹如摆设一样或者被当作仓库堆放杂物,没有开展过普法活动,未起到法治宣传阵地的应有作用,这些地方的农村普法工作出现图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 内容来自http://xcw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