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请点击换一张 注册 忘记密码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中国乡村网 > 三农法制 > 举案法案 > 赵志红今日被执行死刑 曾自认“呼格案”真凶 返回首页

赵志红今日被执行死刑 曾自认“呼格案”真凶

时间:2019-08-05 18:07来源:法律资讯网 作者:佚名
 

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内容来自http://xcwt.org/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17起,共杀死6人,强行奸淫幼女2人、妇女10人,还多次抢劫、盗窃,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赵志红还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赵志红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志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

乡村网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赵志红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临刑前,赵志红拒绝会见其近亲属。

http://xcwt.org/



本文来中国乡村网


------分隔线----------------------------
------分隔线----------------------------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乡村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农业百强网站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

京ICP备07014598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231号

乡村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2019 china-village.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邮箱:zgxcw@126.com  联系电话:010-56021399 15300064896 监督电话:18612925535

业务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技术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