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起涉及85名被告人的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凯闵、林金德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韩刚、张家祥、徐伟伦等83名团伙成员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年9个月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据了解,85名被告人中有70余人均为公安部组织北京市公安局于2016年4月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其中张凯闵等44人为台湾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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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凯闵、林金德等50人于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间,被告人张家祥等35人于2014年6月至11月间,先后在印度尼西亚、肯尼亚参加针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电信诈骗的犯罪集团,总计骗取185名被害人钱款2900余万元。 本文来中国乡村网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凯闵、林金德等50人,被告人张家祥等3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加诈骗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分工合作,冒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虚构被害人个人信息泄露、涉嫌违法犯罪、需配合清查资金等事实,诱使被害人按照要求进行转账或汇款,诈骗被害人钱财,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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